公安局鉴定为轻微伤,我医药费用了4000元,住院14天,这能赔偿大约多少钱,有计算方法吗?

如题所述

医疗费(包括住院费用)、住院期间的护理费(一般是X元每天,视地方而定)、交通费(要有票据)、住院伙食补助费(一般是X元每天,视地方而定)、误工费、住宿费(家属护理需要住宿的话)、营养费(要有医生证明)等,需要后续治疗的还有后续治疗产生的费用(医生证明),主要是这些,自己估算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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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20
不用那么麻烦。问问法医应该赔多少。或者你要个适中的价格,让对方还价就好了。最后还是你赚,要注意谈判时的技巧。
第2个回答  2012-01-11
关键看你轻微伤几级啊?就是法医鉴定书上休息治疗几周啊?
第3个回答  2012-01-09
损害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确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必需的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当地平均生活费三倍以上的,按照三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当地国营同行业的平均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住院天数和当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无收入的,按照当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5、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6、住宿费:按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7、营养费:要根据医生证明。
根据您说的情况大概可以要求赔偿上述项目的费用,自己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