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0用份我和黄某向李某承包了一个铝材厂房天面工程 [他挂靠别的公司资质,我们没有资质,他没要求过]。
铝材公司发包给他,他又转包给我们签订合同,
合同内容:“1车间2车间天面不用制作钢梁只需安装上去盖瓦{钢梁由铝材公司订制回来}。3车间4车间是旧厂房只需拆卸旧瓦片然后刷油漆旧钢梁盖新瓦只可,工程款30万元。”
当我们请人进场几天后,铝材公司说12车间钢梁不订制回来了由我们工人自己制作,34车间因旧钢梁腐蚀需要拆卸下来,也需重新制作厂房天面。{工程量大了}。当时李某口头答应补偿几万给我们,我们默许了。到了2010年12月底因李某拖欠其他民工工资被派出所抓了,
铝材公司施工直接和我们谈了,要我们继续做下去以后就按照我们的合同付款,到了2011年5月我们完工了1234车间天面工程,还有5车间没有做下去,因为铝材公司施工人员嫌我们进度慢另外请别人做了,到了现在12月份铝材公司没有按照合同付款,而是按照总建厂房面积除以工程款折算出来多少钱平方给我们,说因为有别人做5车间[也是私人做],大家两边都是这样算法。我们和铝材公司施工谈几次算法没成功,所以现在我想问朋友们我应该怎样去交涉,如果走法律程序应该先去什么部门,是劳动仲裁还是法院起诉,希望各位朋友支招,帮忙分析。望详细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