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其方法论意义

如题所述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 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

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实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质。在实 践上, 只有把握合适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扩展资料:

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解决。例如,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矛盾,用社会主义革命的方法去解决;人民大众和封建制度的矛盾,用民主革命的方法去解决;殖民地和帝国主义的矛盾,用民族革命战争的方法去解决。

社会主义社会中工人阶级和农民阶级的矛盾,用农业集体化和农业机械化的方法去解决;共产党内的矛盾,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去解决;社会和自然的矛盾,用发展生产力的方法去解决。

矛盾的普遍性有两层含义:

其一,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之中;(矛盾无处不在)

其二,矛盾存在于每一个事物发展过程的始终。(矛盾无时不有——矛盾贯穿始末)

矛盾的普遍性和矛盾的特殊性的关系,就是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关系。其共性是矛盾存在于一切过程中,并贯串于一切过程的始终,矛盾即是运动,即是事物,即是过程,也即是思想。否认事物的矛盾就否认了一切。这是共通的道理,古今中外,概莫能外。

所以,它是共性,它是绝对性。然而这种共性,即包含于一切个性之中,无个性即无共性。因为矛盾的各各特殊,所以造成了个性。一切个性都是有条件地暂时地存在的,所以是相对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矛盾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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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6-30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矛盾的特殊性是指矛盾着的事物及其每一个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表现在,不同事物的矛盾具有不同的特点,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点,矛盾的双方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是事物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

矛盾的特殊性有三种形式: 不同事物的矛盾各有其特点; 同一事物的矛盾在不同发展过程和发展阶段各有不同的特 点; 构成事物的诸多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不同方面各有不同的性质,地位和作用。 

方法论意义:分析矛盾的特殊性就是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一方面,分析矛盾 的特殊性是正确认识事物的基础。另一方面,分析矛盾的特殊性是正确解决矛盾的关键。不同的矛盾只能用不同的方法解决,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是马克思主义活的灵魂。在认识上,只有把握了实物的度,注意决定质的数量限度,才能准确的认识事物的质。在实 践上, 只有把握合适的度,才能提出指导实践活动的正确准则,坚持适度原则,防止过或不及。

矛盾的特殊性是人们认识一切事物的基础,是区别和认识千差万别事物的内在根据。每门科学的基本任务,就是揭示自然界和社会的一定过程、一定领域的特殊的矛盾运动规模。矛盾的特殊性的原理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它说明任何矛盾都有自己特殊的质,不同质的矛盾只有用不同质的方法才能正确解决。

第2个回答  2013-12-13
1.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含义(1)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自始至终存在着矛盾运动,即所谓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2)矛盾的特殊性是指具体事物的矛盾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具体表现在:每个不同的事物和不同的运动形式各有其自身特殊的矛盾;在事物发展的不同过程和同一过程的不同阶段,都有各自的特殊矛盾。由于事物中所包含的根本矛盾(基本矛盾)不同,因而事物的发展表现为不同的过程,根本矛盾是贯穿于过程的始终并规定过程的基本性质的矛盾;各种矛盾及矛盾诸方面在矛盾总体中各具有不同的特性,表现为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区别;由于矛盾的性质、地位以及条件的复杂性,矛盾解决的形式也是多种多样的,主要有:矛盾一方克服另一方;矛盾双方同归于尽;矛盾双方融合成一个新事物。2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即一般和个别、共性和个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1)区别:任何一般(普遍)只是大致包括个别(特殊),只是包括了个别的某一部分属性、某一方面特征或共同本质;任何个别都不能完全地被包括在一般之中。(2)联系:一般存在于个别之中,只能通过个别而存在;任何个别都是一般。都具有一般的本质或属性。任何事物都是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共性和个性的有机统一。普遍和特殊的区分是相对的,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3.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原理的方法论意义矛盾的共性和个性、一般和个别的辩证关系原理,是关于矛盾问题的精髓,它是客观事物固有的辩证法,又是科学的认识方法。所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际上就是分析矛盾的共性和个性的辩证关系。全面地把握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的辩证关系,不仅是理解和解决具体矛盾的出发点,而且是理论联系实际的方法论基础。是坚持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各国具体实践相结合的哲学基础,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哲学基础。4.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构成事物的多种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在事物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不同的,有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这种矛盾力量的不平衡性,也是矛盾特殊性的重要表现。这就是矛盾发展不平衡性的原理。(1)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在一个矛盾体系中,主要矛盾是居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起决定作用的矛盾;非主要矛盾则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过程不起决定性作用的矛盾。(2)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不论主要矛盾或者非主要矛盾,其对立的双方中总有一方处于支配地位,起着主导作用,成为矛盾主要方面;与此相应的便是处于被支配地位、不起主导作用的矛盾非主要方面。(3)矛盾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的意义:坚持唯物辩证法的两点论和重点论相统一的观点和方法,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就是贯彻和体现了这一观点和方法。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9-12-22
世界是矛盾的,矛盾推动世界的发展。
第4个回答  2020-02-21

矛盾的特殊性原理及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