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我们村因修高速路,我们被征收的田地已获得补偿。但是,村的路,山林,和一些公共的小路的补偿到底归谁呢?因为这个面积很大,补偿金多。要是村委以集体为由,扣住不分给村民合法吗?应怎么做?这么久了,还能反应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