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高速公路征收集体的山林和村路的补偿归谁的?

2003年,我们村因修高速路,我们被征收的田地已获得补偿。但是,村的路,山林,和一些公共的小路的补偿到底归谁呢?因为这个面积很大,补偿金多。要是村委以集体为由,扣住不分给村民合法吗?应怎么做?这么久了,还能反应问题吗?

这个首先是归村集体所有,村委会是村子的代表,所以以村委会的名义获得补偿是对的。但最终这些钱归全体村民所有,通过章程或表决来决定这些补偿的用途和处理方法。村委会成员绝对不能利于权力侵占,侵占就是犯罪。可以要求村务公开,账务公开,村民有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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