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离婚女人可以嫁一个比自己小三岁的未婚男人吗

我是个离婚女 今年25 女儿五岁 儿子给前夫了
  他是个未婚男 22
  他说他很爱我 也不在乎我的以前
  我们走到一起能幸福吗
  22岁成熟了吗? 我们走到一起以后会幸福吗? 概率大吗?

可以的,只要双方符合婚姻法规定,就可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
第五条 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第六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
(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二)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第八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九条 登记结婚后,根据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的;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
(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
(四)未到法定婚龄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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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1-15
我的一个同事20多岁时因病去世了,留下一对儿女,后来组织上照顾让她老婆顶职,这个少妇就成为我们单位的正式职工了,安排她当了炊事员。她长得很漂亮,聪明能干,为人也很好,大家都很喜欢她,这时,有一个比她小三岁的男孩子(干部)追她,并很快就成为男女朋友,到了谈婚论嫁的时候,众人反对,双方的家庭反对,朋友反对,组织上也不同意,把男的调到离女的70公里的地方去了,但是他们还是分不开,任凭劝阻,组织措施就是打不散,后来她们还是结婚了,组织上成全了他们,又把男的调回了原单位,让他们夫妻团圆,因为他们并没有违反法律,如法如理都没有违反。结婚后,一对儿女改同继父姓,一家生活得很好,很快儿子参加了工作,在45岁的时候,男的就开始不自在了,认为没有自己的血脉,在外面乱来,要离婚,这时他们已经同我家是邻居,今常吵架,后来就离婚了,很多细节我就不讲了,你去细想想就会明白,要我讲你们不合适。理由,一是年零不合适,女的大三岁,年轻没事,50岁以后就不行了,男孩子22岁不成熟,刚到结婚年零嘛!同时,人在每一个年零段都有不同的想法和要求,他现在很单纯,单纯到可能先解决一个性生活问题的地步,二是你不但结过婚了是少妇,而且还有两个小孩,关系处理十分复杂,总之,幸福的概率很小,结论是如果你是讲一辈了的话,就是三个字,不合适。
第2个回答  2012-01-15
我觉得吧。。。。。还是应该在相处一段时间的好~男的本来就比女的心理成熟度晚两年~他还这么年轻~我不敢说能有多成熟。。。但毕竟跟他相处的人是你~而且你也有过情感婚姻的经历~我想从很多点滴小事你也应该能看出这个男人的可靠度吧~ 理智下来~好好思量~
第3个回答  2012-01-14
最好还是慢慢了解清楚吧.现在的80后.22岁的思想还不是很成熟的..当然.一个人的思想在于经历而不是在于年龄..要看他个人经历吧...看他的为人处事了...慢慢相处.很多东西都会看出来的..不要急于结婚.等有一天.你觉得可以真正嫁给这个人的时候.你不需要任何人给你答案.你都很肯定地当他的合法妻子..
而且结婚不是两个人的事..还要看看家庭的态度..很多东西要处理好.这样的婚姻才会幸福
第4个回答  2012-01-15
虽然女大三抱金砖,但是离婚有过孩子的女人,一般还是很难的。他们家里一定会反对的,而且他也不够成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