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使用证期限是多少年有没有这方面规定

如题所述

农村土地承包方自承包合同生效时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农民土地使用期限,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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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2-04
农村的土地使用权证常见的有两种,一是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如常说的宅基证,这个没有期限的规定。
二是耕地、草地或林地等的承包经营权证,这种权证的期限涉及到承包期限,见物权法 第一百二十六条:
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
前款规定的承包期届满,由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继续承包。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