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的签发机构是什么

如题所述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由省级以上(含省级,下同)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特殊情况下,国家烟草专卖局可以授权其派出机构签发;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委托省级以下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代签。
受理机关
(一)国家烟草专卖局:
1.需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调剂的烟草专卖品;
2.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
3.出口退货的烟草专卖品;
4.依法没收的走私烟草专卖品。
(二)烟草专卖品所在地省级烟草专卖局:
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和卷烟纸的运输,由省级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下列烟草专卖品的运输,由国家局授权或者委托省级局签发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1.进口除中国烟草总公司直属专业公司进口的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以外的烟草专卖品;
2.滤嘴棒、烟用丝束和烟草专用机械;
(三)烟草专卖品所在地地市级烟草专卖局:
经省级局报国家局批准,地市级烟草专卖局可以受省级局委托代签国产的卷烟、雪茄烟、烟丝、烟叶、复烤烟叶、卷烟纸、滤嘴棒和烟用丝束的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审批机关
省级烟草专卖局和国家烟草专卖局。
申请条件
(一)烟草专卖品调入方和调出方应当是合法的烟草专卖品经营单位。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烟草专卖品交易合同、调运批准文件等调运依据。
申请材料
(一)申请材料的内容
1.烟草专卖品准运证申办单或申请书等格式申请文书一份(详见附录1)
2.签订的合同、协议、国家局的批复等证明材料,材料如下。
申请办理交易类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提交中国烟草总公司各相关专业公司签章确认的各类合同、调运单等凭证一份;申请办理非交易类烟草专卖品准运证,应提交国家烟草专卖局有关文件、烟草专卖品调出调入单位相关申请等说明材料一份;
3.申办人应当持有申请人的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等合法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材料原件在与复印件核对无误后退还。
(二)申请材料的提交
申请人一般以网上申请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办证办公现场提出申请的,有权签发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应接受申请。
办理流程
(一)网上申请
1.烟草专卖品调出单位登录烟草专卖证件管理系统(zj.tobacco.gov.cn),提交准运证申请。
2.有权签发上述准运证的烟草专卖局对申请进行审核。
3.烟草专卖局同意准运证申请的,准运证申请单位登录烟草专卖证件管理系统,打印制作准运证。
(二)实地申请
1.申请人向货物所在地烟草专卖局递交申请材料。
2.烟草专卖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申请事项是否需要审批,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或符合法定形式,审查后认为申请事项属于法定职权范围且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经当场更正、限期补正后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受理申请并进行准运证审批,反之,即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办理理由。
3. 烟草专卖局制作准运证后应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申请人领取困难的,可以邮寄送达。
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3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2个工作日。
审批收费依据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58条规定,烟草专卖品准运核发不收取费用。
审批结果
烟草专卖品准运证。
结果送达
审批机关制证的,应在制作完成后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或邮寄送达。
咨询、监督和投诉途径
(一)窗口咨询、监督和投诉:福建省烟草专卖局行政审批大厅,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
(二)电话咨询:0591-87069603;
(三)监督和投诉:12313;
(四)信函咨询、监督和投诉: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北环中路133号,邮编350001;
(五)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冬令时8:00-12:00,14:30-17:30;夏令时8:00-12:00,15:00-18:00。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开查询
申请人可在行政服务窗口现场咨询,也可电话咨询或者登录网站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
第四条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烟草专卖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辖区的烟草专卖工作,受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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