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等的一堆问题!(第二波)

1.报告的主送机关可以有2个以上吗,可以既有上级机关又有平级机关吗?

2.若一个行政部门制发的公文要抄送的机关有本系统的上级机关,也有发文机关所属区域的政府,也有与发文机关平级的部门,这些抄送机关该怎么排序?
还有,很多公文将同一级别的抄送机关用顿号隔开,同一级别的抄送机关全部标完后才用逗号,再在逗号后标另一级别的抄送机关。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3.抄送栏中是否要写“存档”或“归档”二字?

4.公文正文下方的“附件:……”,如果附件的名称过长,回行时是顶格还是回行时与冒号后的文字或冒号后的序号后面的文字对齐?

5.若公文为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的通知之类的公文,附件页码是否该重新编号,附件原来的版记是否可以删去?

6.“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若文件最后一张纸第一页有正文,第二页无正文只有版记,那第二面要不要标识页码?

7.“公文如需附A3纸型表格,且当最后一页为A3纸型表格时,封三、封四(可放分送,不放页码)就为空白,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
这“可放分送”是什么意思?

8.“将A3纸型表格贴在封三前,不应贴在文件最后一页(封四)上。”这“贴”是怎么个贴法,是用浆糊将A3纸整整齐齐地粘在后面的A4纸上?若有3页的A3纸型表格,要怎么个“贴”法?

9.机关发文办理过程中,覆在草拟公文上面的签发单都有“拟稿”、“核稿”、“会稿”、“签发”四栏,这“核稿”和“会稿”分别由谁负责?

10.“以本机关名义制发的上行文,由主要负责人或者主要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但一般情况下县级行政单位发文,先是负责相关工作的人员拟稿,然后分管领导审核并签字,最后单位负责人审核并签发。那这种情况下,所有的上报文的签发人都是标注单位负责人的姓名,不能标注分管领导的姓名?

11.函这个公文文种的格式就是信函式格式而且只能是这个信函式格式?初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很容易直接将“信函式格式”与“函”直接挂钩,但是再认真检查《公文格式》,文中并没有直接明确地将二者挂钩呀。

12.网上流传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是由谁编写的,是否具有权威性?

13.《条文释义》中说信函式格式“首页不显示页码……发文字号置于武文线下1行版心右边边缘顶格标识……”这些在《公文格式》中并没有提及呀。到底该不该这么做?发文字号是否要用“XX函〔YYYY〕X号”这样的专门编号?

14.有一说:信函式格式的公文只有首页与一般格式公文一样,首页以外的其他页面以及页面构成要素的排布都和一般格式公文一样。即:天头(上白边)37mm±1mm,订口(左白边)28mm±1mm,版心156mm×225mm。真是这样吗?

15.我觉得《条文释义》后面的公文示样附图关于版记的部分有误:附图上的公文末页版式上有“附件:……”字样,那就表示公文正文结束后还有附件咯,版记不是应该排在附件的后面么?

1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涉及的几个具体问题的处理意见中指出:“部门内设机构除办公厅(室)外,不得对外正式行文的含义是:部门内设机构不得向本部门机关以外的其他机关(包括本系统)制发政策性和规范性文件,不得代替部门审批下达应当由部门审批下达的事项;与相应的其他机关进行工作联系确需行文时,只能以函的形式行文。”
这是不是说,假如XX省XX厅基层工作处发文,都应该是以“函的形式”发文?

  1.报告主送机关一般只有一个,平级机关需知情的可以抄送。
  2.若一个行政部门制发的公文要抄送的机关有本系统的上级机关,也有发文机关所属区域的政府,也有与发文机关平级的部门,这些抄送机关该怎么排序?
  一般报送上级机关,抄送平级机关。
  还有,很多公文将同一级别的抄送机关用顿号隔开,同一级别的抄送机关全部标完后才用逗号,再在逗号后标另一级别的抄送机关。这样的做法是否正确?
  正确
  3.抄送栏中是否要写“存档”或“归档”二字?
  不写。
  4.回行时与冒号后的序号后面的文字对齐。

  5.转发上级机关的文件时,如把上级机关文件作为附件转发,保留版记,不需重排页码。

  6.“空白页和空白页以后的页不标识页码”。若文件最后一张纸第一页有正文,第二页无正文只有版记,那第二面要不要标识页码?
  版记页不标页码。

  7.分送即版记。

  8.
  A3纸左侧涂浆糊粘在最后一页纸(即封三封四)以前的中缝,多张纸依次粘贴。文件最后一张纸必须是A4。

  9.
  拟稿是执笔人。核稿是执笔人部门负责人。会稿是文件涉及的其他部门负责人意见,不涉及的可以没有。签发是发文单位主管领导。

  10.
  谁签发就是谁负责,就标注谁的名字。

  11.
  不是一回事。函是正式公文文种之一,而信函式公文是以信函格式印制的公文,是一种重要的公文发布形式。在实际工作中,一些非普发性公文,诸如批复、函、通知、通报等等,常常使用信函格式印发,此即所谓信函式公文。因此,二者属于不同的范畴,不能相提并论。
  12.网上流传的《〈国家行政机关公文格式〉条文释义》是由谁编写的,是否具有权威性?
  教师编写,不具有权威性,可以参考。
  1314.参阅
  http://hi.baidu.com/longfeitang/blog/item/569f343f96eaade555e723e8.html

  15.他那个不规范。
  16.规范性文件需要以厅名义制发。工作联系确需行文的只能是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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