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四届六中全会的《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十五大报告又指出:要“深入持久地开展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这就是说,我国现阶段,社会主义道德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基本原则是集体主义。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必须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相适应,并为之服务。就经济关系而言,我国目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道德存在层次体系,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特点决定的。
首先,由于社会主义时期的经济基础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多种利益主体并存,多种分配方式并存,这从根本上决定了社会主义的道德要求是多种层次并存。
就所有制形式而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存在着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全民(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所有制、私人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等,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必然出现多种利益主体,包括国家利益、集体利益、私人利益、个人利益等等。
私人利益也是个人利益,但这不是一般的个人利益,而是对社会财富占有量相对较大的人的个人利益。据统计,到2000年底,全国40%以上的财富集中在1%的人的手里。这1%的人的个人利益与一般的个人利益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封建道德糟粕残余的影响,还存在着西方资产阶级道德中腐朽成分的影响,人们的思想觉悟还没有达到足以完全抵制和消除这些影响的程度。
这也决定了我们必须从实际出发,不能只有一种道德要求,而要有适应不同觉悟程度的人的道德要求。
在“极左”时期,我们曾经企图用一种美好的、理想化的道德去要求每个人,结果造成道德要求与道德现实脱节,道德承诺与道德行为背离,并没有也不可能形成所期望的道德局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原因如下:
道德作为一种社会意识形式,它必须与一定社会的经济、政治关系相适应,并为之服务。就经济关系而言,我国目前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它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就政治关系而言,我国实行人民民主专政为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政体的根本政治制度。并且,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是逐步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因此说,为人民服务精神和集体主义原则,是社会主义内在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伦理反映。
扩展资料:
社会主义道德建设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必要性: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属性、运行机制之中,也蕴涵着与为人民服务精神、集体主义原则相同或相通的伦理精神和道德原则。市场经济直接同社会化生产密切相关,社会化生产要求人们具有高度的整体协作精神。
市场经济的运行使商品生产者、经营者的个人利益通过满足他人和社会的需要来实现,这就把利己和利他有机结合起来,把履行自己的义务同应有的权利统一起来,使为人民服务精神和集体主义原则的实现成为可能。
然而,市场活动有其自身的缺陷,如趋利性、投机性等,如不及时加以正确引导,就容易诱发各种损人利己的行为和贪污腐化等消极腐败现象,严重干扰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所以,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更需要用为人民服务精神和集体主义原则铸造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发展所必须具备的合力、动力、凝聚力。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和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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