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母亲06年去世,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父亲在10年做了遗嘱公证(父亲去世后我为房产唯一继承人),

我母亲06年去世,我父母名下有一套房产,父亲在10年做了遗嘱公证(父亲去世后我为房产唯一继承人),11年父亲再婚,因现配偶孙女上学问题,将其户口、其女儿户口、其外孙女户口,转入我父亲户口本。请问,如果在我父亲同意的情况下,现在将此房产以赠与方式过户给我,是否需要我父亲现配偶签字同意?

如果有遗嘱公证,是有法律效力的,你父亲过世后,房子就是你的,如果你担心有变数,想以另外一种方式把房子给你,这个也是可以的,房子属于你父亲的婚前财产,你父亲完全有权力自己做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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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06

    首先,你父亲后妻和她女儿、外孙的户口是否迁入房中,与你能不能继承此房没有关系。只要你父亲不再做新的公证遗嘱将房产由她继承,原公证遗嘱就有效,你将来可以按遗嘱继承。

    但以后你父亲会不会改变主意做新的公证遗嘱很难说,最好的办法是现在将房子过户到你名下。现在过户给你,你父亲的现配偶不用签字同意。

    但你父亲当初的公证遗嘱不清楚内容,遗嘱只能确定房子中属于你父亲的部分由你将来继承,房子中还有属于你、你母亲的其他子女、你母亲去世时还活着的你外公外婆的份额,这部分不能由你父亲的遗嘱确定归你。

    综上,现在将房子过户给你最保险,但你父亲要重新做公证:赠与公证,将他应有的份额赠与给你;另外,如果你母亲只有你一外孩子,你外公外婆先于你母亲去世,有你父亲的赠与就能过户给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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