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在这里有几个问题:(麻烦各位兄台把法律条文也给我下 ^_^||)
1) 警察没法院令或证据的提前下, 可以命令某人去派出所吗?
2) 警察没法院令的提前下, 可以审问你吗? 应该说, 被审人必须回答吗? 有权保持沉默的权利吗?
3) 警察在没法院令的提前下, 可以命令某人提供私人或企业资料吗?
谢谢各位!
那比方说:
甲方偷乙方的货物.
丙方在无知的情况下和甲方做了交易.
甲方被公安抓了.
公安追查甲方, 发现丙方和甲方有交易记录. 并要审问丙方.
丙方怎么处理这件事情??? (因为警察很容易怀疑丙方和甲方有勾结) 这种情况下应该要证明丙方的清白呢? 还是怎么跟公安处理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