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宏昌的人物事迹

如题所述

其实,在“小岗变法”之外,人们绝不应该遗忘已在历史洪流中渐渐变得淡漠的两个词:“省委六条”和“借地度荒”。
曾任安徽省委书记的黄璜在接受一家媒体专访时,如此描述上世纪70年代中后期安徽农村的景象:
——那时正处于灾难深重的“十年动乱”之中,饱受人祸之苦。虽“抓革命,促生产”的口号声震天动地,但背井离乡、流离失所的难民比比皆是,就是地处江淮丘陵的合肥周围,来自凤阳县、定远县等地的逃荒要饭人群也是络绎不绝,惨不忍睹。
安徽这种状况的产生,不是农民没有生产积极性,不是干部不干事,也不能说老天存心不帮安徽人的忙,根本问题在于极“左”路线的影响仍在继续。
1978年前,小岗村被外人称作兔子都不拉屎的地方,意思就是不长粮食。
严宏昌盘算着赶快把地给分了,“生产队没有牛,因此要尽早开始搞冬耕,过了年再分,怕来不及。”1978年11月24日晚,这一重大土地会议在小岗村最西头的严立华家举行。18户村民的当家人一个一个地溜达着来到严立华家。当严宏昌宣布想把土地全部分到各家各户的时候,大家积极性很高,严宏昌就拿出随身带的钢笔,写下字据,条件是每户必须完成每年上缴的公粮。因为分田到户在当时是很冒险的行为,大家连后事都想好了。严宏昌连夜将耕地和牲畜、农具按人头分到各户,小岗村的大锅饭被彻底打破。第二年秋天小岗获得了十几年来的首次大丰收,一举解决了温饱问题,粮食自己吃不完,还第一次交了公粮。在当时的省政府领导的支持下,小岗村的大包干经验很快在安徽全省推广上高中时,学校号召我们回去建设家乡。1971年下学后,我就回到小岗。当时,村里状况不好,大家都是出工不出力。我看不惯,干了22天,就想往外跑。当时跟生产队约定,一个月交15元钱,生产队给我记150个工分。
以后,我主要在凤阳县城的工地上包工。承包下来一个工程后,再分包给小组长,根据工程量结算工钱,哪个工人干了多少活就得多少钱。那时候,一般工地上的小工一天只能挣1元钱,但在我这里能挣2元钱。工人们积极性很高。我承包的工程总能保质保量地提前完成。
这样一直干到1978年。当年2月,梨园公社书记到县城来找我,让我回去当队长。当时,小岗人人当过领导,就我没当过。书记说,你在外面领导五湖四海的人都能干红火,小岗就这些人,还能领导不好? 我当时是不想回去的,和领导“讨价还价”:每月交队里的钱涨到45元,后来又加到每月90元,最后,涨到每月交150元。我挣不到这么多钱,只能准备回去。我承包工地上的12个小组长知道后,不让我回去。他们小组长愿意集资,帮我交这些钱,说我要走了,他们就要散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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