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肖像来当广告宣传犯法么?

这几天,在网上,杂志上都看到别人盗用某些明星的图片来做广告宣传,这犯法了么?可以告的么??
而且那些人根本没有拍过这样的广告,那些广告商是盗用了他们的图片。

当然违法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第一百二十条 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作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
因此,可以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而且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自然人因下列人格权利遭受非法侵害,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一)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
(二)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
(三)人格尊严权、人身自由权。
违反社会公共利益、社会公德侵害他人隐私或者其他人格利益,受害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请求精神损害赔偿金.
只能到法院起诉.网上不能告吧.怎么告?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4-02-26
告是可以告,但是必须是外国人来中国告,才能适用中国法律,如果他们在外国告,只能适用外国法律。

还有就是得外国人本人来告。其他人不能代为告诉,比如影迷。
第2个回答  2014-02-26
当然犯法了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6-09-26
在摄影实践中,经常会构成侵犯肖像权的,有以下三种情况:
近几年来,所谓的侵犯“肖像权”的报道,似有愈来愈多趋势,为什么?我想原因很多,但归结可能有这样三种:一是摄影人不懂法律;二是摄影人有故意侵犯人家肖像权而意图想“获利;,三是被摄影者不懂肖像权的法律意义,只要看到自己的肖像见了报端就起诉索赔。
1、“以营利为目的”的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未经本人同意,而使用他人的肖像;二是是以营利为目的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肖像权,即使用者在主观上,希望通过对他人的肖像的使用,获得经济利益。但是,所谓的“营利”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上的要有营利实事,只要有营利的主观意图,有客观营利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否实现营利目的,都构成“营利”实事。
2、以任何形式侵害了他人的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同样要承担法律责任:即被侵害人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可见,未经肖像权人许可,不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他人肖像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的,如给肖像权人造成精神上的损害等,使用人也同样构成侵权(肖像权)责任。在司法实践中,同样存在许多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污损、丑化、歪曲公民肖像的案例。
以上可以清楚的表明:是否“以营利为目的”,并不是决定是否存在侵犯公民肖像权的唯一前提和要件,而只是确定侵权责任大小的重要情节。
3、肖像权人虽然同意使用其肖像作品,但是由于使用人超出了肖像权人许可的使用范围、使用区域、使用时限。这种情况无需是否存在给肖像权人造成实际损害,都构成侵权责任。当然,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合同的违约责任问题。
第4个回答  2014-02-26
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