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的防雷等级划分有哪几类

如题所述

1)LPZOA区

暴露区,建筑物外部,本区内的各物体都可能遭受直接雷击和导走全部雷电流,本区的雷电电磁场没有衰减。

2)LPZOB区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但本区内的雷电电磁场的量级与LPZOA区一样。

3)LPZ1区

本区内的各物体不可能遭受直接雷击,流经各导体的电流比LPZOB区更小,本区内的雷电电磁场可能衰减,这取决于屏蔽措施。

4)后续防雷区(LPZ2等)

当需要进一步减小雷电流和电磁场时,应引入后续防雷区,并按照需要保护的系统所要求的环境选择后续防雷区的要求条件。

在两个防雷区的界面上,应将所有通过界面的金属物做等电位连接,并宜采用屏蔽措施。

扩展资料

防雷工程接地要注意以下3个方面:

一、防直击雷措施安装要求:

1、在建筑物屋面避雷带的安装:避雷带应该采用Φ12热镀锌圆钢,避雷带的支持卡高度应为20cm,两支持卡的间距应不大于1.2m。避雷带与避雷装置的搭接长度应为12mm。建筑物伸缩缝处避雷带成弧形并应向上,避雷带转弯处也应为钝角的弧形(其目的是便于雷电流的泄放,不至于击坏避雷带)。

2、避雷网格的敷设利用Φ12热镀锌圆钢按照10m*10m或12m*8m(三类是20m*20m或24m*16m,一类的是5*5m或6*4m)的规格在建筑物屋面敷设,并用水泥墩子作为网格的支持点。

3、避雷带的施工工艺:避雷带应平直,转弯处的弧度要均匀对称.避雷带的各部分的焊接应牢固可靠。

4、避雷带与引下线的连接:避雷带与引下线的搭接长度(单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12倍圆钢直径;双面焊接:焊接长度大于6倍圆钢直径)。

5、在建筑物天面上易受雷击部位加装避雷小针:避雷针的长度应大于0.5m,宜加装于避雷带的拐角处,与避雷带做有效焊接。

6、引下线的整改:采用Φ12热镀锌圆钢在建筑物的拐角转弯处应尽可能的设置引下线,引下线之间的间距不大于18米(三类应为24米,一类不大于12米)。建筑物本身接地电阻达不到要求或建筑物本身无钢筋混凝土基础的,需要另行增设人工接地地网。 7、等电位措施的整改:楼面上所有的金属构件均要就近与避雷带或避雷网格作不少于两点的等电位连接。(其目的便于雷电流的多渠道的泄放)。

8、接地电阻的标准:要求冲击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二、避雷器安装要求

1、在AC供配电系统中,为防止SPD老化短路造成系统故障,SPD安装线路上应有过电流保护器件,并选用有劣化显示功能的SPD;

2、避雷器应尽量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内,若无法安装在被保护设备内时,必须先将SPD安装在安装盒内,再安装在附近的墙上或靠近被保护设备的其它地方; 3、SPD连接导线长度不宜超过0.5m,接地引线应尽量避免与电源线紧挨平行布设,并宜粗、短、直;

4、当SPD1至SPD2的线距长度小于10米时, SPD2至SPD3的线距长度小于5米时,需要在SPD之间应加装退耦电感;

5、各级电源SPD必须安装在交流配电设备的交流输入端,宜采用凯文接线方式连接(将室内接地汇集线与接地引入线连接处断开,断开处的两端分别单独引线接至SPD的接地端);

6、SPD和空气开关与35mm的标准导轨可靠固定,电源一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16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25mm2;电源二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10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16mm2;电源三级SPD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6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10mm2;信号避雷器连接导线线经不得小于2.5mm2,接地导线线径不得小于6mm2;

7、电源SPD应以最短、直路径接地,SPD的接地线应避免出现“V”形和“U”形弯,连线的弯曲角度不得小于90°,且接地线必须绑扎固定好,松紧适中;

8、SPD连接线的走线要美观,特别是直线、转弯、连接头,保证SPD整洁美观,连接牢固可靠;

9、SPD安装完毕后,须由施工单位技术主管再次检查确认,保证SPD安装正确、可靠,SPD的接地要求应小于4欧姆;如整个防雷系统采用共用接地时,其冲击接地电阻要求应该≤1欧姆;

三、独立人工接地装置解决方案:

1、接地电阻值要求R≤4Ω;

2、接地体应离建筑物3-5m左右设置;当受地方限制时可适当减小。

3、水平和垂直接地体应埋入地下0.6m左右,垂直接地体长2 m,每隔3-5m设置一个垂直接地体。

4、垂直接地体采用50×50×5×2000mm的热镀锌角钢,水平接地体则选40×4mm的热镀锌扁钢;

5、在地网焊接时,焊接面积应≥6倍接触点,且焊点做防腐蚀防锈处理;

6、独立接地铜排与独立人工装置做有效焊接,并作防腐蚀、防锈处理;

7、土壤导电性能差时采用敷设降阻剂法,使接地电阻≤4Ω;

8、回填土必须是导电状态较好的新粘土。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防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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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11-15
建筑物根据其重要性、使用性质、发生雷电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按防雷要求分为三类。
依据: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第2.0.2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一、凡制造、使用或贮存炸药、火药、起爆药、火工品等大量爆炸物质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二、具有0区或10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三、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因电火花而引起爆炸,会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第2.0.3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一、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
二、国家级的会堂、办公建筑物、大型展览和博览建筑物、大型火车站、国宾馆、国家级档案馆、大型城市的重要给水
水泵房等特别重要的建筑物。
三、国家级计算中心、国际通讯枢纽等对国民经济有重要意义且装有大量电子设备的建筑物。
四、制造、使用或贮存爆炸物质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五、具有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且电火花不易引起爆炸或不致造成巨大破坏和人身伤亡者。
六、具有2区或11区爆炸危险环境的建筑物。
七、工业企业内有爆炸危险的露天钢质封闭气罐。
八、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06次/a的部、省级办公建筑物及其它重要或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物。
九、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第2.0.4条 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划为第三类防雷建筑物:
一、省级重点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及省级档案馆。
二、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12次/a,且小于或等于0.
三、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且小于或等于0.3次/a的住宅、办公楼等一般性民用建筑物。
四、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6次/a的一般性工业建筑物。
五、根据雷击后对工业生产的影响及产生的后果,并结合当地气象、地形、地质及周围环境等因素,确定需要防雷的21区、22区、23区火灾危险环境。
六、在平均雷暴日大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15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在平均雷暴日小于或等于15d/a的地区,高度在20m及以上的烟囱、水塔等孤立的高耸建筑物。
来源于问问我
第2个回答  2017-11-16
划分为三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