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来公司不到一个月,有员工离职了(此员工就是要与我交接的人) 她在走之前也没有告诉我怎么作 所以问问大家。 具体情况是:公司4月的社保没有交,5月的都交了,可这个离职的员工5月离职,公司说给他交到6月 ,我6月区社保办理,7月生效,总之就是该员工6月的要交。 我是直接拿钱区社保局交还是去地税局把4月和6月的都交了,然后把地税出的缴款单拿上去社保局就可以办理停保了?? 还有就是武汉江岸区单位社保停办,究竟是每月10号前还是20号前啊?? 急盼大家帮忙解答,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