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有以下疾病未治愈,拿不到健康证: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皮肤病、内外科常规、X光胸透、粪便细菌学培养(某些地区无此项)、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扩展资料
健康证办理须知: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都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查体,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就业、外出务工人员应当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健康档案,在校学生也应定期进行查体建立标准健康档案。
一、从事食品、环境、劳动、放射、学校、药品生产经营的工作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二、办理健康证明,必须本人到市疾控中心进行相关项目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办理健康证明。
三、未进行健康体检或健康检查不合格者均不予办理健康证明。
患有痢疾(阿米巴痢疾、细菌性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渗出性皮肤病及接触性传染的皮肤病、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及其他有碍公共卫生的疾病的人不能领取健康证明。
健康证办理注意事项:
1、采血需在每天上午9时前空腹进行;
2、体检前避免剧烈运动,忌饮酒和肉类食物,以免影响肝功能化验结果。
办证所需材料:
到昆明市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的从业人员需提供本人工作单位(拟被聘用单位)的工作证明或介绍信一份,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工种等,工作单位签章。
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上年度在昆明市疾控中心办理的健康证原件或复印件,注意要在上一年度健康证有效期到期前15天内来办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健康证
参考资料:新华网—健康证 一个不容忽略的小本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