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被法院强制执行法人需要通知股东吗

如题所述

不需要。

现在分析如下:
1、强制执行的通知,对象是“双方当事人”,没有提到股东。
那么在目前具体情况下实际上是指公司。
《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对依法设立的仲裁机构的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裁定书应当送达双方当事人和仲裁机构。
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双方达成的书面仲裁协议重新申请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
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2、“当事人"指的是公司,那么法人作为公司行政的代表,是最理想的送达对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四十九条规定
法人由其法定代表人进行诉讼;其他组织由其主要负责人进行诉讼。法定代表人有权直接代表本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和应诉,其所进行的诉讼行为,就是本单位(或法人)的诉讼行为,直接对本单位(或法人)发生法律效力。
《民法通则》
第三十八条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 章程规定 ,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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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8-21
法人是公司的合法人,法院强制执行要通知股东。追问

如果法人故意隐瞒股东不知道的情况下将公司土地能执行过户给别人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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