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国家怎么安排

如题所述

公益性岗位三年后国家的安排如下:
1、对于新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初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再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2、对于到期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将户籍迁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3、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初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再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公益岗满三年最新政策什么
公益性岗位人员三年期满后,可以解除合同或者续签合同,对于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要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待遇的标准来进行赔偿,如果是劳动者不续签则没有相关补偿;
1、公益性岗位签订合同最长期限为三年。三年期满以后将不再享受公益性岗位的补贴政策。是否续签合同由用人单位岗位需求情况及岗位人员服务期间表现情况而定。
2、基层公益性岗位人员可以转为特定岗位,转岗后按基层特定岗位待遇执行。
一、愿意转岗人员,由个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推荐、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考核后,重新签订基层特定岗位劳动合同,不再参加统一组织的招聘考试;
二、基层特定岗位在服务期间的工作时间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公益性岗位的相关要求规定:
1、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岗位技能培训。对按国家有关规定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一定标准的职业培训补贴;
2、其中,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按企业支付给培训机构培训费用,以培训机构收费标准和培训费发票为准,的60%确定,中、高级技术工人每人每年的培训补贴标准应分别控制在4000元和6000元以内,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
3、技师培训补贴标准,按照相同或可参照职业,工种,补贴标准的80%执行。省级组织的“金蓝领”培训由省财政按照技师每人2000元、高级技师每人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
综上所述、对于新招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其中,初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再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对于到期后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将户籍迁入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管理的,可继续享受最长不超过3年的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对于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公益性岗位人员,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初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再次就业的,补贴期限不超过2年。以上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政策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您在当地人社部门官网查询,以获取最新的政策信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二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为安置就业困难人员提供的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公益性岗位,其劳动合同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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