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联社属于什么单位性质

如题所述

农村信用联社不属于事业单位,也不属于国有银行、国有企业的行列。严格意义上来说,农村信用联社是属于合作单位,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 、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并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也可以理解为集体所有制企业单位。
【拓展资料】
农村信用合作社(RuralCreditCooperatives,农村信用联社、农信社)指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由社员入股组成、实行民主管理、主要为社员提供金融服务的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农村信用联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联社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其主要任务是筹集农村闲散资金,为农业、农民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依照国家法律和金融政策规定,组织和调节农村基金,支持农业生产和农村综合发展,支持各种形式的合作经济和社员家庭经济,限制和打击高利贷。农信社分为以下部门,农信社合作社,农信社国际金融部门,政通农信社培训学校,农信社信贷部门等,是目前有银监会和国务院双重领导的部门。
农村信用联社是独立的法人机构单位,一般都是以区县为单位组成一个农村商业银行,也有以地市为单位组成的农商行法人单位,比如北京农商行、重庆农商行。
监管农村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单位上一级为地市级的农村信用联社办事处,监管管辖本市的所有信用社法人机构,同时每一个信用社又受到当地中国银保监会派出机构的对口监管。再上一级就是省农信联社和省银保监局的农二处,负责管辖本省农村信用联社经营活动。实际上专门监管农村信用联社的部门就是省联社和市级办事处,这两个单位不对外营业办理任何业务,就是负责监管辖内农村信用联社的一切经营事物。
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合作金融机构,主要服务广大基层农村,服务“三农”,其业务与一般银行相同。农村商业银行的业务,针对主战场在农村地区的特点,开展的还是以普通的定期存款、助农贷款、小微企业贷款为主,适当开展了一些理财业务和大额存单。总体来说,业务品种单一,没有多么复杂的业务,考虑到农村地区客户接受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并不像大银行一样推出的产品层出不穷,应接不暇,但是农村地区广阔的市场同样可以给农村商业银行带来一片蔚蓝的天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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