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保险时,被保人和受益人是否可以为一个人需要看情况来分析,因为受益人通常分为两类,一类叫生存受益人,一类叫身故受益人。通常情况下,附带死亡条款的保险的被保险人与身故受益人是不能为同一个人的,但是被保险人与生存受益人可以为同一个人。
为了更详细了解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我们先需要了解保险合同常见的三个人,他们分别为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以及他们之间的关系:
投保人:
《保险法》第十条: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保险公司)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被保险人:《保险法》第十二条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
请求权的人。投保人可以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保险法》第十八条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投保人、被保险人可以为受益人。
在财产保险合同
中投保人与被保险人通常是同一人,且没有受益人。而在人身保险合同中,投保人、被保险人与受益人有以下关系:
(1)三者可以为同一人,如某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投保
年金保险,受益人也是自己。
(2)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为同一人,指定他人为受益人,如某人以自己为被保险人购买
定期寿险,指定受益人为自己的子女。
(3)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完全分离,如妻子以自己的先生为被保险人投保定期寿险,指定他们共同的孩子为受益人。
在保险合同生效后,通常投保人和受益人是可以发生变更的,但被保险人不可以变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