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男方要给女方彩礼吗?

如题所述

结婚到底要不要彩礼呢?这个问题很多人问过我,站在一个情感咨询师的角度上来讲,我很负责任地告诉大家,我觉得这个东西是不能少的,是要的。
但是我说的这个要是什么呢?是要有这件事情,不是找人家要:“你听到了吗?老师都说要,赶紧给,刷卡”;不是那种说:“我女儿100斤,你看着给多少,一斤多少块”,不是这种要。
而是得有这件事情,彩礼所对应还有一样东西是嫁妆,为什么要有彩礼和嫁妆这件事情?以前的这个家庭是一方的儿子跟一方的女儿结婚了,就组成了一个新家庭。
那这个新家庭你看,两个孩子,那个时候结婚也就十几岁,二十岁的时候,他们又没有积蓄,啥都没有,新家庭啥都没有,不能只有个空房子。所以双方父母就干嘛?
一方说我出嫁妆,我们父母辈结婚的时候都是什么水瓶,什么被子,被子现在也还有,什么箱子这些东西,到后来家电这些东西。也就是说女方出的这个嫁妆,就是一些家用品。
男方父母给的是彩礼,这彩礼一部分给了谁?其实给了女孩,也就是给了这个家庭,给他们一些经济来支撑起这个新家庭,让他们能够过下去。
但是现在好像就变味了,好像是女方的家庭要找男方的家庭要,当然我说的这个也是少数,必须要给多少,就造成了很多的矛盾冲突。所以彩礼这件事情一定是在彼此尊重的基础上。
这个事情对于男方来讲,你也不要想着对方去提,不管对方提不提,你们当地风俗要不要,我觉得都要给。这给的不是给对方父母,是给对方,就是你的伴侣的一份尊重,是根据你的经济情况量力而行的给,给的一份尊重。
人家女儿脱离了家庭,跟你组建新家庭,你不得给人家点安慰,这是必然的嘛。再说回来,以后孩子还得跟你姓,这是你要给的。
那作为女方来讲,其实也没必要去找对方要,看对方的态度就好了。那有的人说:“我看他态度,他也不给”。如果你提出来了对方坚决不给,或者跟你讲了一堆的理由,我觉得在结婚之前,对方的这种态度就代表了什么?人家也没有太尊重你们,那这样的婚姻我劝你要慎重。
但是千万不是那种什么呢?你跟人家比,你说:“我这大女儿结婚给了20万,我的小女儿也必须有,不能少于别人的”。那就没必要了,那就毁了这门亲。如果因为彩礼而坏了一段姻缘,是得不偿失的,这是我对彩礼的一些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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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9-02
在我们国家很多地方,谈恋爱的双方有给彩礼和嫁妆的习俗。首先要声明的是这种习俗是一种陋习,随着时代的发展应该被逐渐淘汰掉。但是现在的状况是很多地方还盛行这种遗风陋俗。
按照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同居分手后,彩礼是可以要回来的。在给付彩礼后悔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或者说已经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的确没有共同生活过,就离婚的或者是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离婚时也可以以此为要求返还彩礼。
如果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以夫妻的名义同居生活时间较短。不愿再继续共同生活的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一定损失的对方,当事人要求返还彩礼的,按照公平原则,彩礼的一部分理应返还,若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生活时间较长,在婚约解除之后,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时不能够片面的引用婚姻法解释的规定,判决女方返还男方财产应该充分考虑女方遭受的损失。
最后就是在恋爱中以礼物的方式赠与对方的物品或者财产是不予返还支持的。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彩礼的内涵,但实际中有很大争议,通常按照彩礼是缔结婚姻的前置程序,最终目的是为了婚姻的观点在恋爱中相互赠送的礼物,只是维系感情的一种方式。很难说是为了婚姻的目的,所以赠送的礼物不属于彩礼的性质,不能够按照彩礼要求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