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为什么说我在交社保就取消我低保边缘户?

如题所述

民政局取消我保边缘户的原因,因为低保政策是对于年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的一项补助,且会根据受保人的自身就业条件,每年进行一个审核和确定的。
现在有了工作,单位也在正常帮缴纳社保,说明已经不属于低保障的困难户了,系统会显示低保不在领取的范围内。所以补助也会相应取消。
低保申请条件为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携带申请低保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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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22
民政局取消我保边缘户的原因,因为低保政策是对于年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的一项补助,且会根据受保人的自身就业条件,每年进行一个审核和确定的。
现在有了工作,单位也在正常帮缴纳社保,说明已经不属于低保障的困难户了,系统会显示低保不在领取的范围内。所以补助也会相应取消。
低保申请条件为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携带申请低保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2个回答  2020-06-11
因为低保政策是对于年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的一项补助,且会根据受保人的自身就业条件,每年进行一个审核和确定的。现在你有了工作,单位也在正常帮你缴纳社保,说明你已经不属于低保障的困难户了,系统会显示你的低保不在领取的范围内。所以补助也会相应取消。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22-03-23
各地的民政局是不可能有规定交社保的人就会取消低保边缘户规定的。民政局对于享受最低生活社会保障的政策是:持有本市户籍人员、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本县当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下简称城市低保)标准的城市居民;并不在于在职或自我创业缴纳社保的人员,只要家庭成员中的家庭总收入、家庭持有的财产低于当地当年低保标准的,就能够申请和享受低保待遇。

一、家庭成员
家庭成员包括以下人员:
1.配偶;
2.未成年子女;
3.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
4.户口所在地相同的未婚子女;
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
6.民政部门根据有关原则和程序认定的其他人员。

二、家庭收入
一 家庭收入包括的内容
家庭收入是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的总和。包括下列内容:
1.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及其他劳动收入;
2.离退休费及领取的各类保险金;
3.储蓄存款、股票等有价证券及孳息;
4.出租或者变卖家庭资产获得的收入;
5.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费;
6.继承的遗产和接受的赠予;
7.其他应计入的收入。
● 有特殊贡献人员的奖励金、市级以上劳动模范退休后享受的荣誉津贴、抚恤金、补助金、护理费、保健金、在职人员所在单位代缴的住房公积金和各项社会保险统筹费等不计入家庭收入。

三、 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
1.家庭月人均收入,根据申请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家庭的月总收入和家庭人口确定。
(1)申请家庭的月收入,按其申请前三个月(含当月)的家庭平均总收入确定。
(2)核定家庭人口的主要依据是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结婚证。
2.各类人员的收入计算
(1)在农村定居、非农业户口与农业户口混合的家庭月人均收入的计算,参照相应原则和公式计算。
(2)申请家庭中的无固定职业、无固定收入者按实际收入计算。
(3)在职人员、下岗(待岗)职工、离退休人员及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失业人员,参照本市当年相关的社会保障标准(以下所有标准都指本市当年的)计算收入。高于以上相应标准的,按实际收入计算。
(4)就业人员,应当先扣除最低工资标准和城市低保标准的差额部分,再计算家庭月人均收入。其月收入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按城市低保标准计算。
(5)领取各种一次性经济补偿费用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办理社会保险续缴手续,并按“分摊月”方法计算收入。
(6)内部退休人员,按企业应当发给的生活补助费和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7)与企业签定“保留社会保险关系协议书”人员,按家庭实际收入计算。
第4个回答  2022-03-22
民政局取消我保边缘户的原因,因为低保政策是对于年收入在一定标准以下,没有工作且生活困难的人群进行的一项补助,且会根据受保人的自身就业条件,每年进行一个审核和确定的。
现在有了工作,单位也在正常帮缴纳社保,说明已经不属于低保障的困难户了,系统会显示低保不在领取的范围内。所以补助也会相应取消。
低保申请条件为居住在农村村组,家庭承包土地的农村居民;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年纯收入和实际生活水平低于当地农村低保标准。满足以上条件就可以携带申请低保所需材料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