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预备会又称作标前会,是招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时间组织的投标答疑会。投标预备会参加人员除业主、设计院等外,还包括参加本招标项目所有潜在投标人。投标预备会主要目的是澄清、解答潜在投标人阅读招标文件或现场踏勘后提出的疑问。投标预备会需要注意:
一、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明投标预备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二、投标预备会一般安排在现场踏勘之后。
三、招标人可利用投标预备会,主动对招标文件中有关重点、难点做出说明,对图纸进行交底解释。
四、投标预备会后,所有澄清、解答均应当以书面方式发给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这些澄清、解答属于招标文件组成部分。
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外,出席投标预备会不是强制性的,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决定,并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投标:
1.投标人及其资格条件
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具备国家规定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招标条件要求的资质证书,并为独立的法人实体;
2)承担过类似建设项目的相关工作,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
3)财产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4)在最近3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行为;
5)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纪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和规定的资格条件。联合体应将约定各方拟承担工作和责任的共同投标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