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人才引进政策2022

如题所述

一、购房补贴
支持对象:
      2018年6月30日后,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周岁(含)以下的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
支持政策:
      1.给予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2%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7%,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2.给予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款10%最高20万元的购房补贴,首期补贴为购房款的5%,剩余购房款5%补贴自首期补贴兑付第二年起分5年等额兑现。
申报条件:
      1.硕士、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学历毕业生购房时点(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日期,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不超过35周岁;
      2.申请人所在企业依法为其在我市持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申请人于2018年6月30日后(含6月30日)在我市市区(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购买首套自住普通商品住房(新建商品住房以合同网签时间为准,二手住房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记日期为准);
      4.普通商品住房为总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含)以下的商品住房。
申报方式:
      申请人通过芜湖紫云英人才服务平台实时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表》(附件1)、《芜湖市青年英才购房补贴申请承诺书》(附件2)。
      (2)申请人身份证,其中已婚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结婚证及配偶身份证,购买二手住房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身份证。
      (3)购买新建商品住房需提供已网签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购房全款发票;购买二手住房需提供不动产权证书、税收完税证明。
      (4)申请人学历证书(申请人购房时点所持最高学历)及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申请人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为其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6)劳动合同(购房补贴申请时点,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
      二、租房补贴
支持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不含驻芜央企、省属国有企业,城市合伙人单位根据相关规定执行)引进并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迁入户籍的在职在岗、依法持续参加社会保险,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35岁以下的硕士、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和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
支持政策:
      1.发放租房补贴:在芜暂无自有住房的博士每人每年2万元,35岁以下的硕士每人每年1.5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年1万元,毕业3年内的全日制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毕业生每人每年0.6万元。
      2.租房补贴自审核通过申请的当月计发、按月发放,连续发放3年。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与所在企业签订劳动合同;
      2.按规定在我市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
      3.以家庭为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房(未婚者本人名下无房即可,已婚者需夫妻双方名下均无房产);
      4.申请人于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落户我市,就读我市、本市户籍未迁出的毕业生视同新落户人员;
      5.申请人正在租住公租房、人才公寓的不享受此政策。
申报方式:
      1.申报。租房补贴申请实行线上申报。每月1日-20日申请人通过“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进行申报,线上提供以下材料:
      (1)申请人身份证。申请人提供身份证,已婚申请人提供家庭人员身份证。
      (2)户口簿。在2021年7月30日后(含7月30日)户籍迁入芜湖市(含集体户)。本市户籍且户籍未迁出的专科(含中职、技工院校)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视同新落户籍青年英才(含集体户)。
      (3)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以申请时点为准)。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离异再婚申请人提供离婚证、结婚证;离异未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单身情况承诺书;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情况承诺书。离婚证、民事调解书和法院判决离婚书具同等法律效力。
      (4)学历证明。申请人学历证书(以申请人首次申请时点所持最高学历为准)。
      (5)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申请人所在企业持续为其缴纳芜湖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记录。
      (6)劳动合同。须为租房补贴申请时点时,申请人与用工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通用)。
      2.审核、公示。市住建局于每月下旬,将审核结果在“芜湖市人才一体化综合服务平台”和相关单位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
      3.资金兑现。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住建局委托市人才发展集团在5个工作日内,将补贴资金拨付至申请人社会保障卡的金融账户。
      三、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
申请对象:
      2018年以后毕业,在我市企业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签订劳动合同且参加社会保险的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补助标准:
      按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补贴限期为2年。
申报条件:
      1.2018年及以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2.申请人为与我市纳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且实际工作岗位在我市的就业人员或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不含各级财政经费供给人员)。
      3.在我市就业人员须参加企业职工五项社会保险;在我市创办企业人员,须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4.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是指申请人取得相应学历后,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期间社保间断不超过2个月的可累加计算;社保中断超过2个月的,终止补贴。
申请材料:
      1.《芜湖市高校毕业生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附件4);
      2.申请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创办企业人员须另提供营业执照;派遣制员工须另提供包含实际就业企业及岗位信息的派遣合同。
申请程序:
      1.申请人向实际就业单位纳税所在地县区人社部门提出申请;市级纳税企业就业人员向企业注册地址所在县区申报。
      2.县区人社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审核,并将申请信息及时录入芜湖人才网进行查重后,发放补贴资金。
      3.补贴资金每6个月发放一次,每次发放2500元。首次审核通过后,在申请人就业每满6个月时,县区人社部门通过查询参保情况,将符合条件人员的相应额度补贴资金发放至本人银行账户;对未持续稳定就业的,终止补贴。
      四、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创业政策
社保补贴:
      对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并以个人身份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每人每月给予350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为每人每月450元)和100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年龄为准)。对实现灵活就业的离校 2 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以个人身份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给予每人每月 350 元职工养老保险补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职工养老保险补贴提高到每人每月 450 元)和 100 元职工医疗保险补贴,补贴期限不超过 24 个月。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
大家正在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