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8
在没有红绿灯以及任何交通标识的路口,让右侧车辆先行,也就是平常所说的让右原则。这是交通法的新规定。
第2个回答 2015-06-27
您考虑到的可能只是有多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很多道路是没有道路中心线,或者单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
1、交通法规中规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
2、实际意义中:
(1)右转车辆受到的干扰因素比较少,只需要让行右侧非机动车以及转弯后的直行车辆。
(2)左转车辆要让行2个直行方向来车,分别是避让转弯前的对向来车,以及不影响转弯后同向来车的正常行驶。如果再避让右转车辆,很容易造成拥堵和事故。
3、谁抢先,谁先行的原则,本身就容易造成事故,并且责任无法分清。
第3个回答 2010-05-1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7项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