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10-05-15
案件简介:原告广东中凯公司依法取得电影《无极》在我国(不含香港、澳门和台湾)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原告发现被告阿里巴巴网络会所未经许可,在其运营的网吧内向用户提供电影《无极》的点播服务,而原告从未许可被告通过互联网向公众传播上述作品。被告未经授权将原告享有权利的影视作品提供给网吧用户点播观看的行为侵犯了原告依法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给原告造成重大经济损失。2008年,原告向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09年8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被告长沙市芙蓉区阿里巴巴网络会所立即在其经营的网吧内删除原告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的电影《无极》,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被告不服,向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进行了调解。
点评:网吧等经营类场所通过在线播放等服务吸引顾客,往往忽视影视作品的来源是否得到著作权人合法授权或许可,侵犯著作权的情形屡见不鲜。网吧应该加强知识产权意识,尊重他人著作权,合法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