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友是军人,但我目前待业,所以不能在工作单位一栏盖章。另外我户口在外地,想请朋友帮忙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一栏盖章,但是打电话到户籍所属派出所,说要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会儿说在居住地开,一会儿又要到户籍地开,一年内我已经在三个城市待过了,那这个证明到底在哪里开有效?时间起点又是何时?这个证明是必要的吗?或者此处可以不盖章吗?欢迎有同样经历的人作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