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想私了,只是腿上缝了几针,住院半个月,可能连十级都评不上,这个是否有赔偿标准?

如题所述

认定为工伤后,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具体的工伤赔偿项目标准为:

(一)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3款,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三)交通费、食宿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4款,由各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四)康复治疗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0条第6款,依地方规定,康复治疗需经办机构组织专家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五)辅助器具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2条,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由各省、直辖市工伤辅助器具限额标准。

(六) 停工留薪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七)护理费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评定伤残后需要护理的,完全生活不能自理,按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大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部分生活不能自理,统筹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

(八)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九)伤残津贴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至37条,按伤残等级赔付。

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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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6-13
工作中受伤住院,单位承认按规定报销一定的医药费,你腿上只是缝了几针只是轻伤评不上等级,单位在以后的工作中也能照顾你
第2个回答  2020-06-13
应该没有标准。就是根据日工资计算些误工费 营养费 照料费 。再加些对身体伤害的补偿费。
第3个回答  2020-06-13
工伤私了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不管是轻伤还是重伤,都要走正常的渠道解决,要不老板嘴上讲私了,实质赔偿款久拖不给,到时你找谁说理去?另外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将你这起事故上报劳动部门后,能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从而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避免其他人再受伤害。
第4个回答  2020-06-13
这种轻伤真没有标准,私了最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