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理解并准确把握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内涵?

如题所述

维护人民利益是中国共产党一以贯之的宗旨原则。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党中央又强调了“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强调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我们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我们必须全面理解并准确把握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内涵。

(一)正确理解人民

“人民”是整体性极强的历史范畴,是一个“绝大多数”的概念。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科学地界定了“人民”这一范畴。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一切赞成和参加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阶级、阶层和社会集团,都属于人民的范畴。

今天,强调“最广大人民”,就是强调包括各个阶级、各个阶层、各个团体、各个民族在内的最广大人民群众,而不是少数或小团体。这一界定可以从阶级、阶层结构、民族属性、自然属性以及地理分布等不同角度来加以理解和把握。

从阶级、阶层结构来看,人民不仅包括工人阶级、农民阶级、知识分子阶层,而且还包括现阶段新出现的社会阶层。这些阶层的社会成员中,除了极少数反对社会主义的敌对分子外,所有成员的利益,中国共产党都要努力代表和反映。

从民族属性来看,党要维护五十六个民族人民的利益,为全国各民族人民服务,致力于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全面进步,每一个民族的利益中国共产党都要努力代表。

从自然属性来看,党不仅要维护智商高、贡献大、年富力强的人民的利益,更要关注妇女、儿童、老弱病残以及下岗职工等群体的利益。

从地理分布来看,要尽量缩小贫富差别,使不同地域的人民和城乡人民,都得到应有的利益,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实现共同富裕。

(二)正确理解利益

利益是基于一定生产基础上获得的社会内容和特性的需要。它是人们结成政治关系的出发点,是人们政治行为的内在动因,是一切政治组织及其制度的基础。

概括地说,人民的根本利益不仅要有物质生活得到满足的物质利益,还要享有政治参与和当家作主权利的政治利益,以及文化生活充实愉快的精神利益。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群众的这三个方面利益是缺一不可的。

政治利益主要是指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宪法对我国公民规定的权利、义务,实际上就体现了人民所应该享有的政治利益。人民的政治利益的主要内容是指,人民依法平等参加国家的政治生活,行使当家作主、参政议政的权利及必须承担的义务。人民享有广泛的政治利益主要体现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和示威(经批准)的自由,有担任国家公职、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等。

人民享有切实的经济利益主要是指人民享有保证自身生活需要,不断提高物质生活水平的权利。经济利益即物质利益,指人们生产和其他活动在经济上的得益,是人们进行生产和一切活动的基本动因和目的。生产和社会活动在得到相应的物质利益时,人们就能在积极的状态下推动生产和工作的开展。一定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是一定阶级物质利益的基础。在我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建设中,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共同发展的经济制度。人民享有不断提高的物质利益。在市场经济和改革开放的实践中,党为人们的衣食住行条件的改善做不懈的努力,使人民得到了更多实惠的物质利益。人们的工作、劳动条件的不断改善,工资待遇及个人利益不断增加,教育及文化、社会保险条件不断完善和发展,使人们直接或间接得到更多物质利益。

文化利益是利益的重要内涵之一,是人民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所谓文化利益,主要是指人民群众享有受教育的权利,享受科学文化、艺术文明的成果,不断提高精神生活质量的权利。先进文化是人民的精神食粮,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重要条件。随着社会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必将日益丰富多彩。因此,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大力发展教育事业,繁荣文学艺术、新闻出版、哲学社会科学,是人民文化利益的必然要求。

经济、政治、文化利益,三者是相互联系、相辅相成、辩证统一的整体,经济利益是基础,政治利益是根本,文化利益是保证。实现人民的最大利益,就是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这三个方面的利益。特别在人民物质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更要十分关注他们的政治利益和精神利益,真正实现富强、民主、文明的奋斗目标。

(三)正确认识维护的主体

维护的主体不仅指执政的中国共产党,还指我们所有公务员。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人民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仅是对党、政府和军队以及党领导下的群众团体的要求,也是对人民中每一个个体的要求。

在维护人民利益这一问题上,公务员必须成为全国人民的表率,并按照党的纲领、路线和政策正确处理人民群众的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使这些利益处于一种适度、和谐、统一的系统中。

同时,通过各方面工作使人民群众经济上得到实惠,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政治上当家作主,享有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广泛权利和自由;文化上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享有充实愉快的精神生活。

(四)正确认识维护的过程

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为人民群众利益需求是一个由低到高不断发展的过程。同样,公务员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也是一个永无止境的过程。

这就要求公务员无论何时何地,不管在什么条件下,都要坚持尊重社会发展规律与尊重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的一致性,坚持为崇高理想奋斗与为最广大人民谋利益的一致性,坚持完成党的各项工作任务与实现人民利益的一致性,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因外界条件的变化而动摇,不因领导人的更替而改变,始终把党的先进性放在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的动态过程中去考察,始终把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落实到维护和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上来,把握住了这一点,就从根本上把握了人民的愿望,把握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本质,始终实现好、维护好人民的根本利益,始终与人民群众心连心,这样,党的执政基础就坚如磐石。

(五)正确认识为人民服务

维护广大人民根本利益,是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新概括,两者在内涵上有着一致性。强调“根本利益”,就是包含着局部利益、眼前利益相统一的全局利益和长远利益,而不是游离于全局利益、长远利益之外的局部利益和眼前利益。

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人民服务按服务主体的服务精神和服务效益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大公无私,全心全意,这是最高层次;第二个层次是先公后私,先人后己;第三个层次是合法经营,有偿服务,这是最低层次。

在这三个层次中,对于现阶段出现的新社会成员可以遵循第三个层次的要求去做。而对于中共党员,应该先从第二个层次做起,然后努力向第一个层次提升。因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与他们的利益有关,也就是在服从国家利益、整体利益、全局利益与长远利益的同时,也要兼顾自己的个人利益与眼前利益。

应该说,作为党的宗旨,“为人民服务”前面加上“全心全意”四个字,这是随着时代的发展对公务员提出的新的更高要求,同时也充分体现了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充分体现了党是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的统一论者,充分体现了无产阶级执政党的先进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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