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孩子几年不上班离婚可以要赔偿吗?

如题所述

您好,离婚时,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具体的办法由你们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另外,如果离婚时,您因没有工作,生活困难,另一方有负担能力的话,您还可以主张另一方给予您适当的帮助。具体的办法亦由你们双方协议,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二是诉讼离婚。
1、协议离婚。协议离婚主要适用于双方都同意离婚且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的情形。双方协商一致离婚的,应该签订离婚协议,并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若您选择协议离婚的方式,那么最好在离婚协议中对相关赔偿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包括金额、支付时间、支付的方式等,避免今后发生纠纷。
2、诉讼离婚。如果有一方不愿意离婚,或者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的承担等离婚事宜存在争议的,想要离婚的一方可以到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即可。对方所在地的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一般是指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如果被告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的不一致的,那么经常居住地就是被告住所地,需要注意的是,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是指被告在此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离婚经济补偿】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离婚经济帮助】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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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2
你好,根据《民法典》规定,全职太太作为在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方面负担了较多义务的一方,离婚时有权请求家务劳动补偿。关于家务补偿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官会对双方婚后共同生活时间、男方的收入情况和当地一般的生活水平进行综合考量。但是家务劳动补偿不同于离婚损害赔偿。家务劳动补偿制度是为了弥补照顾家庭一方的损失,不以对方具有重大过错为前提。如果要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则一般需要对方存在重大过错。法律规定只有以下五种情形可以请求:重婚、同居、家暴、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以及其他重大过错。若双方均有过错情形的,则无法请求。
温馨提示:离婚家务劳动经济补偿需要在离婚时提出,法院不会主动适用这项法律。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1088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90条 夫妻双方均有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过错情形,一方或者双方向对方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0-01-30
人不可能时时顺,样样顺,为了孩子能忍则忍,怎不能带着孩子三年内离婚,男方提出来离婚要全部赔偿,要是女方提那不会赔偿一部分,那也是给孩子的
第3个回答  2020-01-30
夫妻间的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所以你们家里的财产在离婚时你可以和丈夫平分。补偿好像不太有可能。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0-01-30
你说这个问题应该去法律咨询所去,解答帮你,我感觉是应当赔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