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主不是我,我没经过车主同意将车抵押给别人了,别人明知道不是本人车辆还给进行抵押他犯法吗?现在无力偿还贷款,车主去开车不给钱能把车开走吗?这个情况下我属于什么罪。如果车主不追究我得责任不给钱能把车开走吗?
我这是属于民事纠纷还是诈骗。重要的是放款方是不是也已经违反法律了。
办理抵押,将车辆设置为抵押物,必须经过车辆所有人的同意或授权,否则抵押合同不成立,抵押权不生效。但所有权人可以为他人债务提供担保。
《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规定,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一条规定,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依据上述规定,无论是房产、土地使用权还是车辆,有权设置担保物权的人只能是所有权人。
但所有权人可以为他人的债权设置抵押,《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七条 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可见,担保人和债务人可以不同。
所以,你题目中的车辆抵押,只要车辆所有人人同意为第三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就是合法的。
就等于是我算不上诈骗。最多民事纠纷。那车主要是直接拿钥匙把车开走了不给钱。放款方会追究我什么责任。车主会不会承担责任。还有一点放款方把车锁到院子里了,如果车主本人把门撬开把车开走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谢谢
追答车主开走自己的车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是要撬别人的门,这是不妥当的,可能涉及到违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