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征收流程是怎样的?

如题所述

集体土地的征收程序是:发布拟征地通告;征询村民意见,并组织听证;地籍调查和地上附着物登记确认;拟定“一书四方案”并上报审批;征用土地公告;征地补偿登记;拟定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根据群众意见修改相关方案并公告;落实征地补偿、安置资金;实施补偿安置方案并交付土地。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
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第十三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第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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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2-10
你好,如果是因公共利益展开的征收,那么征收公告必须是不能少的,而且相关部门也会在被征收区域进行张贴,告知大家征收目的、征收范围、补偿标准等信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一般土地征收公告都是由市、县级以上部门作出的,而且在公告底部还会有相关部门的公章,实践中如果公告中最底部的公章是乡、镇政府的或是村委会的,那么这份公告就是不合法的,被征收人就此可以拒绝征收。
除此之外,在正式征收之前,从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中可以得知,还需要对拟征收土地现状进行调查和社会风险评估,这一步也是不能省去的,并且还要将与被征收人息息相关的一些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在被征收区域张贴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此时,建议被征收人一定要仔细的看看该份文件中的所有内容,若发现补偿标准不合理或是发现该文件不合法,那么一定要及时地提出自己的意见,相关部门在多数被征收人对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情况下,要组织听证,并且要根据听证会的情况修改补偿方案并公告。当然了,被征收人也可以直接向有关部门提出书面协调的申请,在协商不成的情况下,可委托律师依法申请裁决,或是在方案公示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是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4-05-08

13步流程不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