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可以寄化非液体化妆品。
以下物品不能邮寄:
一、压缩和液化气体及其容器
1.易燃气体:如氢气、甲烷、乙烷、丁烷、天然气、液化石油气、乙烯、丙烯、乙炔、打火机等。
2.有毒气体:如一氧化碳、一氧化氮、氯气等。
3.易爆或者窒息、助燃气体:如压缩氧气、氮气、氦气、氖气、气雾剂等。
二、易燃液体
如汽油、柴油、煤油、桐油、丙酮、乙醚、油漆、生漆、苯、酒精、松香油等。
扩展资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寄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规定
禁止寄递或者在邮件内夹带下列物品:
1.法律规定禁止流通或者寄递的物品;
2.反动报刊书籍、宣传品或者淫秽物品;
3.爆炸性、易燃性、腐蚀性、放射性、毒性等危险物品;
4.妨害公共卫生的物品;
5.容易腐烂的物品;
6.各种活的动物;
7.各种货币;
8.不适合邮寄条件的物品;
9.包装不妥,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污染或者损毁其他邮件、设备的物品。前款物品,符合邮电部特准交寄规定并确保安全的,可以收寄。
参考资料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