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商拖延房期,却让业主去政府闹,是什么意思

如题所述

  首先,该案例中的开发商,很有可能是因为自己的工程质量不合格,不具备入住条件,从而导致无法得到政府以及相关部门的质量验收报告,致使开发商无法按期交房。
  同时,该案例中的开发商不在房屋质量上想办法,而唆使业主给政府施加压力,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
  其次,也有可能开发商,在房屋验收的过程中遭到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的恶意刁难后,不采取正规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唆使业主给政府施加压力,达到自己的目的。
  再次,该问题的提问者,应该注意一点,无论开发商遇到以上哪个问题,都应该采取正规的,合法的途径办理。任何唆使百姓“闹访”的行为都是违法的。根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第二十条规定的,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人进行劝阻、批评或者教育。
  经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违反集会游行示威的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必要的现场处置措施、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信访人捏造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附:《信访条例》第十八条 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的,应当到有关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
  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的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第二十条 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的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的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的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的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的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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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20
不要去闹,开发商违约,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