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被强制执行人被限制三高消费有时效吗?

如题所述

被强制执行人被限制三高消费没有限制的期限。
法律分析
限制高消费的令要解除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只要满足解除条件,被执行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解除限制条件。
主要有:1、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清偿全部债务。2、因生活或者经营需要,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获得法院批准。3、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4、申请执行人同意。当被执行人满足上述任一条件,都可以向法院提出申请解除限高令,从而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要注意的是上述第二条获得批准的难度会很大,需要取得法官的充分认可和同情,才有可能。法院的限高令,是指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命令,因为被执行人未按时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所以对其发出限高令,本质目的是防止其用本来可以还债的钱去高消费,而申请执行人却分文不得,同时也给其生活和出行增加压力,被执行人应该主动积极地履行义务。限制高消费的命令是以被执行人已经清偿全程债务为解除条件,所以在债务为全部清偿前都应一直有效,虽然看似不人性,但换个角度来看,也是对申请执行人权利的保障。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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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5-06-26
  限制高消费令会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
  第五条 人民法院决定限制高消费的,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高消费令。限制高消费令由人民法院院长签发。限制高消费令应当载明限制高消费的期间、项目、法律后果等内容。
  第九条 在限制高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同意的,人民法院可以解除限制高消费令;被执行人履行完毕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本规定第六条通知或者公告的范围内及时以通知或者公告解除限制高消费令。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