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单位不给档案怎么办

如题所述

辞职单位不给档案的办法如下:
1、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拒绝或故意拖延的情况,职工可以依法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和向法院提起诉讼;
2、待仲裁裁决或法院判决生效后,如用人单位仍拒绝为职工办理档案转移手续,职工可以持该生效裁决或判决向基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出面要求用人单位或相关存档机构配合办理职工档案转移手续。
离职后档案该如何处理
1、新工作单位且单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新工作单位保管;
2、新工作单位但单位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可以将档案转往工作单位委托存档的档案管理单位保管;
3、个人灵活就业或单位不负责保管人事档案的,可提供本人身份证,到户籍所在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开具调档函,办理委托保管档案;
4、或者通过第三方机构办理档案托管手续,对于后期很少涉及档案相关材料的,可转到户籍所在地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委托保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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