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如何纳税

如题所述

视情况而定:
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增值税纳税地点:
(一)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二)固定业户到外县(市)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外出经营事项,并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报告的,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三)非固定业户销售货物或者劳务,应当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未向销售地或者劳务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的,由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补征税款。
(四)进口货物,应当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 扣缴义务人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其扣缴的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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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4-19
视情况而定:
其一,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其二,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 那么总公司和分公司的关系什么呢?
总公司与分公司的关系是:(1)总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而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2)分公司虽然受到总公司财务、人员等方面的控制,但也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