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公司辞职,超过一个月不让走,怎么办?

如题所述

    员工辞职需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并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当劳动者完成前两项时,即可在三十天到期后要求单位办理离职手续并结清工资,如果单位拒绝办理离职或支付工资即可向有关部门投诉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第七十七条: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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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7-10
这个属于公司违规,或者是如果您本人也不离职,可以认定为双方劳动关系存续,公司要正常支付工资。如果您本人想离职,可以要求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不给,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
第2个回答  2021-07-10
保留好辞职申请超过30天的证据,告知公司已期满需要解约,如果公司不结算工资,可以找劳动管理部门。
第3个回答  2021-07-09
只要你按照劳动法规定,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了离职申请,那么你可以直接走,需要的工作交接等,让他们等你有时间了再说,如果拖延你的工资,那就直接找当地劳动局要求仲裁
第4个回答  2021-07-09
辞职不需要公司批准,所以不让走也没用。需要辞职的劳动者,如果是正式同员工的话,只要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用人单位同意。如果是在试用期内的话,只需要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