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两家医疗机构擅自接诊发热病人,这些医疗机构触犯了什么法律?

如题所述

对于这些医疗机构来说,国家已经有明确的规定,在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医疗机构不能够擅自接诊发热病人,要进行相应的通报,而且对于这些发热病人也应该在集中的定点医院进行相应的隔离和观察治疗。而且对于这个医生来说,他也因为涉嫌非法行医而被整个公诉机关追诉,所以说目前的整个问题也已经非常明确了,就是由于这两家医疗机构擅自接诊发热病人,使得整个疫情又出现了一定的传播和感染。

首先在疫情期间对于我们每一个公民来说我们都应该有义务配合国家的整体的疫情防控政策,因为对于目前的整个新冠病毒来说,它整体的传播性和感染性是非常强的,如果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不能够及时有效的管控好自己的行为,那么很有可能会对于整个国家的疫情防控造成非常大的影响,而且目前的整体的国家在进行相应的疫情防控过程中,也是出台了各种各样的政策来进行相应的协调和限制。

虽然说对于目前的整个我们国家的疫情防控做得比较好,但是对于我们每一个人来说,我们也不应该麻痹大意,尤其是对于一些发热的病人来说,我们更应该做到警惕,严格按照国家作出的相应规定,进行相应的管理和规范。

对于这些发热病人本应该及时的到定点医院接受相应的核酸检查和治疗,但是对于这些人来说,他们却没有到这些定点的医院,更为关键的是对于这些医疗机构来说,它本身作为这个系统里面的重要一环,他们没有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使得这些患者病人出现了一定的感染活动,所以说对于他们来说他们整体是难辞其咎的,也应该受到法律的制裁和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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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5-17
这样的医疗机构肯定就是触犯了法律,再有就是严格的违反了一些道德的流程,在这种情况下肯定要接受法律的制裁。
第2个回答  2021-05-17
生物安全防治法,这是新出台的法律,这两家医疗机构要倒霉了。
第3个回答  2021-05-17
这种行为就属于违规操作,而且不符合防疫的相关工作,所以相关负责人就被处分了。
第4个回答  2021-05-17
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69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医疗机构应当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应当引导至相对隔离的分诊点进行初诊。医疗机构不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应当将患者及其病历记录复印件一并转至具备相应救治能力的医疗机构。需依法给予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