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签了实习劳动合同,工资太低不想干了,今天已经交了辞职信,但是领导说要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三十天内)

我签了实习劳动合同,工资太低不想干了,今天已经交了辞职信,但是领导说要办理相关离职手续(三十天内)社保他们交了,我一个月的工资给他们补偿社保的钱,我想过两天直接走人,不理他们,这样违法吗

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辞职到期以后,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结清劳动者所有工资以及为其办理离职手续和社保转移手续。

员工办理离职手续的流程:

1、为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员工做健康检查。

2、办理工作交接。离职员工除工作交接外,应立即停止以用人单位的名义对外从事一切业务。将该员工经手的工作交接到其他人员或主管。工作交接有助于防止员工仓促离职,出现工作脱节,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3、公司财物、文件资料及清偿债务。
员工在公司期间,由公司配发的或者由员工本人掌管的属于公司的财物,企业应指定专人接收。并将员工在职期间保管和使用的全部文件资料进行清理,如客户名单、各种图表图纸、财务账本、工作计划、技术资料等。另外,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公司应清查该员工在职期间是否欠有公司债务,如借款、赔偿款、罚款等。

4、退还员工证件及结清工资。

5、如是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6、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对于公司认为需要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的则在解除劳动合同协议中明确员工的相应义务。

7、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8、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在劳动合同解除后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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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8-18
按理来说辞职是要提前一个月的
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

1、劳动者未提前三十天辞职,虽然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但如果她的行为并没有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无权追责;
  2、如果劳动者的违法行为给单位造成损失,单位可以要求赔偿;
  3、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望采纳追问

我并没有给单位造成任何损失,我直接走人这样是不犯法的是吧?

如果能详细点我采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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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6-08-18
大胆,放心的走。直接走是对的。放心的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