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水较高,在公司相当于高管,一般是副总待遇。
董事会秘书(简称“董秘”)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是指掌管董事会文书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董事会秘书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承担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所要求的义务,享有相应的工作职权,并获取相应的报酬。
董事会秘书应该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这是董事会秘书的职业所必须的。不仅要掌握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还要熟悉公司章程、信息披露规则,掌握财务及行政管理方面的有关知识。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董事会秘书
区别一:定义不同
董事长秘书:是协助董事长处理各项事务的行政人员。董事会秘书是掌管董事会文书并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日常事务的人员,是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会秘书:为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是上市公司与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区别二:在公司中地位不同
董事长秘书:是董事长等高管或公司人力资源部聘用的,地位较董事会秘书低。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直接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较高。
区别三:工作职责和内容不同
董事长秘书:处理董事长总经办日常工作事务,处理正式文件,组织安排及接见事项,跟进落实公司董事会总经办会议等公司会议纪要等。
董事会秘书:其对外负责公司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对内负责股权事务管理、公司治理、股权投资、筹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保障公司规范化运作等事宜。
区别四:服务的对象不一样
董事长秘书:由董事会聘任并对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负责董事长的一切工作事宜。
参考资料1:百度百科词条-董事长秘书
参考资料2:百度百科词条-董事会秘书
《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董事会秘书是依法设定,在董事会和董事长领导下,与总经理职责任权限分设运行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在董事会的运行事务中的职位仅次于董事长。
《公司法》第五节 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第一百二十条 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百二十一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 上市公司设立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一百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第一百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 由过半数的无关联关系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作决议须经无关联关系董事过半数通过。出席董事会的无关联关系董事人数不足三人的,应将该事项提交上 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