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现在老家农村都在做土地确权的事情。我们队有块地(之前种植的葡萄)被征用做建设用地盖了小区,他们每年赔给我们同等粮食产量的价值作为赔偿。现在确权开始,却被通知,这块地,我们不能去确权了,说是有中央文件。请问,这个该怎么处理?这块地所有权现在是属于谁?属于目前正在使用的开发商的吗?不是的话,我们为啥不能去确权?或者让集体去确权2. 我们现在承包7亩耕地,做养殖。也给他们补偿的。现在确权的话,是我们(使用者)去,还是原来的这块地的农民去?求教高手,在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