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工资如何发放

青岛企业女职工,五险一金。
工资为5000,缴纳保险基数为1600。
请问:这样的话,产假工资怎么发?公司发多少?生育津贴发多少?
有什么依据?
生育津贴的发放金额如何计算?
有明文规定最好。

1、首先,产假期间公司发放的工资和社保局发放的生育津贴不能同时享受;
2、如
果单位有交社保,产假期间企业无需向职工支付工资,而是由公司凭女职工的生育凭证,到生育保险基金处为其申请生育津贴,以生育津贴作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
资。但是,若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基数低于女职工上年度平均工资收入,那么将导致女职工领取的生育津贴低于其正常出勤期间的工资,企业需要予以差额
补足;
3、如果单位没有交社保,产假期间公司应当按正常出勤发放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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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5-04
产假期间的工资是社保发放的,
要拿着医院方面的相关材料交给社保核定,
一般是和缴纳保险基数差不多的数额。。。
这一方面没有明确的明文规定,
社保也说要根据材料核定。。。
第2个回答  2010-05-04
生育津贴发放的标准基数:生育前12个月,社保缴费基数的平均数。
如果你都是按照1600缴纳的,那么基数就是1600.
产假工资不是公司发放,而是社保中心发放。
在生育后的次月,到社保中心生育窗口办理。
具体的发放月数,根据你是否是晚育、是否剖腹产、是否双胞胎等有所差别。
例如晚育剖腹产一个孩子的,产假工资是按照5。5个月计算。
相关文件,你可以查阅:青岛社保服务网》政策法规》生育保险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10-21
青人社发
〔2011〕26号《关于调整青岛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生育津贴计发办法的通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现就调整我市企业职工生育津贴计发办法通知如下。
一、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流引产时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职工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变动工作单位的,其生育津贴按照生育或流引产前12个月内工作过的各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加权平均数计发。
二、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职工生育津贴按60%计发;高于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职工生育津贴按300%计发,
高出部分由用人单位补差。
三、本通知自2011年7月1日起实行。
这是最新的,谢谢上品绿茶的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