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2017-12-15
您好
下面是农村合作社医疗的变化,您可以参考一下:
城乡居民合作医疗政策有新变化明年参合居民多交50元门诊报销比例提高到20%2013-12-12 ■记者 祝佳 本报讯 记者从昨天下午召开的2013年全市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上获悉,2014年合作医疗筹资工作即日开展,并将于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新一年全部筹资工作。相比今年,2014年我市的合作医疗政策呈现“筹资提高、补偿微调、总体不变”的特点。 据悉,2013年年初全市参合31.2万人,截至11月底补参合2920人,参合率达99.65%。“到目前为止,全市合作医疗住院、门诊实际补偿率分别为59%、29%,分别比上年提高5个百分点(高出嘉兴平均6个百分点)、1个百分点,统筹区域政策范围补偿率78%,比上年同期提高2个百分点。”市卫生局合管办相关负责人说,截至11月底,全市合作医疗基金支出2.1亿余元。 相比2013年,明年合作医疗的政策出现微调趋势,主要体现在较大幅度提高人均筹资额和微调市级医院门诊补偿比例。 该负责人解释,今年,我市参合居民人均筹资678元,明年将提高到805元。其中,居民个人筹资从今年的每人每年210元提高到260元;其余金额由市、镇(街道)、村(社区)进行补助。人均筹资为嘉兴各县(市区)最高,个人出资比例则是嘉兴各县(市区)最低。 此外,我市6家市级医院(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市妇保院、市二院、市三院、市四院)门诊报销比例将从今年的17%提高到20%。其他政策,如参合对象与形式、住院报销比例与封顶线、门诊封顶线、大病保险补偿办法、重大疾病特殊病种范围等均暂时保持不变。 “需要注意的是,2013年需要合作医疗报销的需在明年3月底前到各镇(街道)合作医疗报销点完成报销工作;另外,由于新一轮筹资工作要在今年12月底之前完成,因此,没有任何政府性质医疗保障的城乡居民,要尽快到村(社区)咨询、办理相关手续。”该负责人提醒说。 转载于“海宁日报” 查看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