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社会管理为什么要尊重群众主体地位?

如题所述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提出的重大课题。切实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是检验我们党的各级公务员在新形势下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标准。只有正确认识和把握社会治理过程中出现的新特点,科学引导、从善如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真正维护人民群众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良好秩序,有效应对社会风险,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当前,在如何正确看待社会管理中出现的新情况这一问题上,不少公务员在认识和实践上还存在着一些误区。有些公务员对我国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四个多样化”所带来的社会新变化往往是贬多褒少、被动应付多主动作为少、消极处置多积极引导少。

一些地方在实际工作中,常常重管理轻服务、重指令轻倾听,甚至重打压轻疏导,迷信专政工具,结果丁点儿的小事最终酿成不堪收拾的群体事件,造成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外地人与本地居民之间、企业与工人之间等的深度隔阂,有些伤痕是很难短时间弥补的。

在不同历史时期和不同发展阶段,群众工作会有不同的具体特点。这就要求我们把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增强群众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应当看到,利益多元化、需求多样化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然带来的格局。对此,各级公务员要有清醒的认识。

如同改革开放初期,多种所有制经济充分涌流后,传统的一大二公的计划经济模式被冲破一样,当前社会领域也在发生重大变化。比如,传统的“单位人”变成了“社会人”后,许多青年人没有固定单位,流动性很大,也没有传统意义上的一个“单位”去管理;不少企业的青年员工从过去的单纯维护个人基本权益,向希望分享企业的发展成果、保障群体利益等方面转变。如果按照传统的思路和方法来看待,这些确实是一个个新难题,好像老百姓变“刁”了,不听使唤了。

但是,如果我们换一种思路,换一个角度看待这些现象,得出的结论是不同的。人的自主、自立意识的增强,不正是我们老祖宗所倡导的人的解放学说的生动体现吗?改革开放的丰富实践,不正具体而形象地诠释着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强调的“人的全面而自由的发展”“每个人的发展是一切人的发展的前提”的理论吗?从某种意义讲,人的解放是改革开放最大的成功,是我国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志。

多种所有制经济的蓬勃兴起,推进了我国经济的整体发展。可以说,没有计划经济樊笼的突破,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我国绝无可能获得今天世界第二大经济体的地位。同样,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经济的多元化必然催生人的“四个多样化”。对此,我们应当以足够的心理准备,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如果有的各级公务员还留恋全国一片“蓝蚂蚁”的年代,梦想回到人民公社那样的管理体制,这不能不说是历史的倒退,也是和党的基本路线格格不入的,人民群众也绝不会答应。

当然,正确认识人的多样化的同时,也要对其形成的各种挑战和不适应症予以高度关注。正如中央领导所指出的,随着实际情况的变化,我国社会管理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法律政策、方法手段等方面还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解决社会管理领域存在的问题既十分紧迫又需要长期努力。

市场经济带来的诸如唯利是图、个人利益至上等一些消极负面的东西,在侵蚀着一些人的思想;西方的一些错误思潮也在试图影响我们的年轻一代。对此,各级党委、政府必须保持清醒头脑。从创新社会管理的视角看,当前我们遇到的各类难题,恰恰是创新和突破的所在。挑战也是机遇,如果我们在实践中摸索出成功的经验,克服了这些困难,各级党委、政府的执政能力必然上了一个新台阶。

社会管理,说到底是对人的管理和服务,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切实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相对于“管理”而言,人民群众更需要的是“服务”。只有细心倾听“草木”的叹息,才能真切地了解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期所盼。

需要注意的是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我们需要做的是促进社会活力的迸发而不能是简单粗暴地限制社会活力。各级公务员要注意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听取不同的利益诉求、包容不同的价值观念,学会在交锋交流交融中达成共识、取得一致。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主体是群众,核心是方法,目标是和谐。要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当前,我们要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总目标,牢牢把握最大限度激发社会活力、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的总要求,积极推进社会管理理念、体制、机制、制度、方法创新,全面增强我们党的执政能力和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可以相信,我们在较短时间内学会了驾驭市场经济的本领,我们完全有能力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大显身手。

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是做好群众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在推动社会管理工作中,要坚持以人为本,用群众工作解决群众问题,为实现全县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要始终发挥人民群众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中的主体作用。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的主体和决定力量,也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和依靠力量。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必须坚持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服务群众的观点。必须始终紧紧依靠群众,真心向群众求教,从群众中谋取良策,用群众工作来解决群众问题。必须把主要工作精力向“忧民、急民、富民”上聚焦,设身处地为民众着想,把民生置于优先位置,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维护群众的根本利益。

创新社会管理工作,方式方法是核心。要运用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推进社会管理工作取得新成效。要运用好“老年说和团”的方式方法,更好地发挥其维护基层群众和谐稳定的作用,让老年说和团成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平台、经济发展的得力助手、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的生力军。

要运用好“三老”组织参与社会管理的方式方法,在服务“三农”发展中参与社会管理,以服务促和谐。要充分发挥老龄委维护老年人权益的作用,做到“和谐一个老年人,稳定一个大家庭”。要运用好各级公务员密切联系群众的方式方法,组织广大公务员开展进百村、入千户、助万民、促发展、保和谐活动。

我们要始终把和谐稳定作为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的目标。认真落实保护群众利益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做每件事情之前都要首先考虑群众利益,建立长效机制,使群众的利益真正得到保障。要以纠纷调处促进社会和谐,加强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平台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矛盾化解促进社会和谐。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为建设富庶和谐秀美康平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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