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执法过程中出现违法行为该如何做?

我一朋友,骑电动自行车,在体育场附近(未标注不能出入自行车),被派出所的警察拦下,二话不说直接把车主的车钥匙拔掉转头就走,警察尽管穿警服,但未出示证件,现在也有很多警察,我朋友并不承认和接受对方警察执法的身份。我朋友上去理论,警察异常嚣张,还说要给抓进去。 交涉未果,警察拨打110,要求110把我朋友抓进去,110来一看,这点事 根本不构成抓人的理由,110就走了! 可是我朋友的电动自行车确被非法扣留,警察拒绝开具任何罚没证明,现在自行车被警察扣留了,也不给个说法,也不给自行车! 而且当事人也受到了惊吓,现场围观观众特别多,造成了非常恶劣的影响,因为是小地方,围观的群众很多都认识,我朋友的名誉也受到了损害 请问各位法律高人,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当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如果做出处罚,还必须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从你所述的情况看:该警察的行为,明确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你可以就此向该警察所在派出所提出异议,要求对此行为进行处理.如果派出所不理,你可以向市或区公安局提出要求.实在不行还可以向政府,监察局等相关职能部门举报.

如果派出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此,你还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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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2
搜集证据,投诉或申请复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第2个回答  2010-06-12
向当地派出所,区公安局反映情况,对蛮横警察的做法进行严正抗议,
也可向区人大举报。至于围观造成恶劣影响,难以界定。精神赔偿缺乏依据。
第3个回答  2010-06-12
公安局内设有督察,就是管警察的警察,你可以找督察,把事情说清楚。如果督察也不作为,你就云当地的纪检部门反映。
第4个回答  2010-06-14
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