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与行人摩擦的交通事故当时逃逸,一小时内去交警哪里备案会不会减轻责任

我本人开小车去城关,在路边停车位的时候不小心把路上的行人擦了一下,我当时已经赔礼道歉过了,我准备停车,他当时很凶跟我要驾驶证,还在我车玻璃狠拍了几下,我怕他打我我当时没停车逃逸了,后来很后悔虽然事情很小我也不该逃逸的,我在一个小时内去交警哪里备案了,这样子交警会不会从轻处理。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
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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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0-06-16
这个属于小事故,你逃逸当然要负全部全部民事责任。如果那个行人没有什么损失就无所谓了。假如受重伤或死亡你就麻烦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当然去交警那里备案算作自首,只在追究刑事责任时才有用。以后要注意哦。
第2个回答  2012-06-07
如果当事人都和解了,也签了和解协议,为什么交警还是不肯放车,还说要追究责任呢? 当时逃逸也是没有看到有人受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