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案例分析

甲方(男方)和乙方(女方)的关系式夫妻。甲欲提出离婚,乙不同意。俩人经常争吵。一日,乙方当着甲方的面喝下一瓶农药,并说“我死给你看”。甲方见后走出家门并将门反锁,于附近喝茶。邻居听到乙方的呼救,欲前去相救,但门已反锁。遂找到甲方叫其去救乙方,但被甲方拒绝。乙方因为喝下农药两小时后死亡。请问男方需要负刑事责任吗?为什么?

男方需要负刑事责任,应以(间接)故意杀人罪起诉。
首先,婚姻法规定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义务,甲乙二人因存在夫妻关系,因而在双方之间产生了法定的保护和救助的义务,纵观本案,甲在乙喝下农药并明确表示要死给他看的前提下,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将门反锁到附近喝茶,放任了乙死亡结果的发生,因此构成故意杀人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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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3-01-07
甲方需要负刑事责任,应以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定罪量刑。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双方有法定的保护和救助的义务。纵观本案,甲在乙喝下农药并明确表示要死给他看的前提下,没有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危害结果的发生,而是将门反锁到附近喝茶,断绝了其他人进行救助和乙自救的可能。其主观是希望乙死亡结果的发生,应当救助而不予救助。因此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第2个回答  2010-05-14
甲方需要付刑事责任,他的行为已经是直接导致乙方死亡,虽然没有主动令乙方喝下农药,但在乙方呼救时并未采取比较解救措施,导致乙方死亡,属于间接杀人罪。
第3个回答  2010-05-13
肯定需要负刑事责任。行为人为间接故意明知锁门会造成乙无法自救和被救而放任应为故意杀人。
第4个回答  2010-05-22
故意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