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次起诉对方坚决不离婚

如题所述

三次起诉对方坚决不离婚的解决方法如下:
1、如果当事人有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或者一方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离婚事由之一,人民法院一般会判决离婚;
2、法院判离婚不是因为起诉次数多,而是根据案件证据、庭审情况确定夫妻感情是否破裂;
3、存在重婚、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赌博吸毒等恶习,或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等情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4、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5、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强制离婚的条件:
1、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的;
2、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
3、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以上情形,确有证据证明的,应当准予离婚。
综上所述,对方坚决不离婚的解决方法包括提供证据证明感情破裂、满足法定离婚事由、存在恶习或分居满二年等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以及经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一年等。根据案件证据和庭审情况,法院判离婚并不取决于起诉次数的多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