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生车祸且对方负全责的情况下,赔偿责任的承担有明确规定。
首先,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在事故中致人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应在强制责任保险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如果赔偿金额不足,剩余部分由肇事者继续负责。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则详细列出了赔偿项目,主要包括:
如果事故造成残疾,根据民法典,还需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如果不幸导致死亡,还需支付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总之,当对方全责时,保险公司和肇事者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内容涵盖了医疗、生活、工作等多方面的损失,确保受害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